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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宁波监管局:“三个入手” 抓实
京外中央单位医保缴费经费审核

  为规范驻甬中央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宁波监管局对2020年驻甬中央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经费需求开展审核工作。

  一、高度重视,从规范审核口径入手,确保审核工作规范有序。宁波监管局高度重视此次审核工作,统筹安排,认真开展驻甬中央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经费审核工作,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医保制度相关文件、财政部预算司下发的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填表口径及审核说明,统一审核口径,把握政策要点和审核重点,规范有序开展审核工作。

  二、加强协作,从畅通沟通协调入手,提高审核效率。审核开展前,走访宁波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加强与驻甬中央单位沟通,做实做细资料清单。收到相关单位报送资料后,认真核实各单位参保人员范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信息,合理测算中央财政应负担的医保缴费经费。测算结束后,及时将测算结果告知相关单位,解释审核政策口径和核减理由,得到了驻甬中央单位的充分理解和高度认可。

  三、严守纪律,从夯实审核依据入手,提升审核成效。此次医保审核是首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审核且电子数据留痕,宁波监管局在审核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认真履责,按照预算司的相关口径要求开展审核,及时向预算司咨询请示相关问题,为财政部统筹安排各单位的医保缴费经费预算提供依据,审核开展的同时,了解掌握驻甬中央单位参加宁波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进一步提升审核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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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