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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宁波监管局:多措并举推进财会监督先行先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包括财会监督在内的“十大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换为治理效能。为贯彻党和国家监督新理念,落实财会监督新要求,宁波监管局立足“十四五”新阶段,多措并举,加强财会监督体系建设,谱写财会监督新篇章。

  一、加强学习研讨,强化内部学习交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财会监督内涵,结合监管局职能定位开展研讨学习。谋划财会监督工作新篇章,重点围绕财会监督的定义及在党和国家监督治理体系中的定位,以及如何将财会监督融入财政监管工作、如何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等问题开展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为今年的财会监督先行先试工作打下基础。

  二、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外协调机制。为全面规范财会监督工作,宁波监管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内控制度要求,探索制定财会监督先行先试工作规程,着力加强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同时,通过局内局外两个层次完善内外部协调机制。在局内,依据《关于加强宁波专员办业务工作协同机制意见的通知》,与局内各处室之间建立财会监督协同机制,确保局内处室之间协调一致;在局外,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共同维护财经秩序为目标,围绕对相关领域的财会监督、审计和评估机构监管的协同协作为落脚点,宁波监管局联合宁波证监局签发了《财政部宁波监管局、宁波证监局关于加强会计监督协作工作的意见》,确定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落实部门间协同监管工作。

  三、开展分析调研,打牢监督工作基础。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财会监督的讲话精神,及时掌握和了解宁波地区中介机构行业建设和发展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财会监督的难点和问题,宁波监管局围绕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这一主题对在甬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调查问卷和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围绕加强行业联合监管、审计质量控制、行业低价竞争、注册会计师责任鉴定等方面获取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反馈,并开展统计分析,为下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有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数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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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