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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宁波监管局:多措并举提升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成效

2021年9月30日 来源:财政部宁波监管局

  今年以来,财政部宁波监管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党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就近就地优势,认真履行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着力提升新时期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深度广度,取得良好成效。

  一、深化学习,着力夯实监管基础。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度融合党建业务学习,聚焦国之大者,充分认识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是建设政治机关的具体体现,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确保债监管工作始终方向不偏、思路不乱、重点不散。二是通过自学、领学、集体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认真研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类监管监督重要文件,深入分析把握监管方向和关键细节,结合近年来监管实践和属地实际研究监管方法和落实措施,为开展具体监管工作做好准备。三是通过学习研讨,深刻认识政府债务管理是地方经济发展、财政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债务监管、地方财政运行监控、金融监管有机结合,提升大局观念,深化宏观监管思路,深入学习财政经济金融领域相关知识,主动搭建地方财政监管知识体系框架,为深化开展包括债务监管在内的地方财政运行监管工作做好知识储备。

  二、加强保障,着力构建监管机制。一是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宁波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以职能处室为主体,充分调动全局力量,根据全年监管工作计划和财政部统一布置的专项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合理调配人手,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各项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二是探索建立日常监测和现场核实调研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在日常监测中充分依托财政部监测平台,定期分析属地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口径债务变动情况,为开展现场核实调研工作提供线索;在现场核查调研时,以防范化解风险为导向,在核实问题线索的同时,客观反映基层在经济发展和债务管理方面遇到的实际情况。三是扎实推进部门间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在与宁波市财政局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细化政府债务监督工作职责要求,不定期举行主要负责人会商,共同商讨债务管理重难点问题。推进与属地银保监局建立金融监督协作工作机制,探索加强对金融机构为国有企业提供融资领域的联合监管力度。

  三、明确重点,着力提升监管质量。一是督促地方政府安全有效使用债券资金,采取日常监测和专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债券资金投向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同时关注项目建设进度和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尽快形成当年实物工程量,切实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二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要求,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压实化债主体责任,妥善处理化解存量债务,密切跟踪和监控各地债务变动情况,重点关注偿债资金安排的真实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债务化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区域内系统性风险。三是聚焦重点监管对象,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一方面将重点国有企业、基层乡镇、金融机构等纳入关注清单,全面动态跟踪。另一方面紧盯公益性项目,强化其建设资金来源的穿透监督,及时跟进疑点线索核实,坚决遏制违规问题发生。

  四、扩大影响,着力传导监管压力。一是提高地方党委政府对债务管理的重视程度,通过专题汇报等方式,不定期反映政府债务管理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得到属地党政领导的支持肯定。通过约谈、现场走访等方式,向重点区县(市)党委政府传递严的要求和紧的政策,提出具体监管要求,从源头上降低债务风险。二是推动地方财政、发改、住建及乡镇等落实债务管理要求,改进工作模式,在政府性项目投资审批和资金筹集、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和融资经营等领域加强债务合规性审查和管理,切实做到统筹发展和安全并重。三是强化对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的监督指导,一方面加强债务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指导,明晰政策要求和合规底线,打通债务管理的“神经末梢”;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报送相关数据的实际操作行为,进一步提高债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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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