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宁波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财政部宁波监管局:“三个突出”推动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提质增效

  2024年7月19日 来源:财政部宁波监管局

  近年来,宁波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三个突出”为抓手,持续健全完善财政监管联动机制,稳步推进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全流程监管,确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科学、规范、高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筑牢监管根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决心意志。坚持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办公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财政部党组决策指示,从讲政治高度深刻认识转移支付监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各项监管工作任务方向不偏。二是谋划重点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胸怀“国之大者”,加强政策研究,科学制定年度转移支付申报审核和重点资金核查工作计划方案,形成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目标、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统筹,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监管制度体系,优化内部监管运行机制。三是深化内外协同,促进联动监管。强化与部内相关司局汇报对接工作,认真研究各期财政监管信息及案例材料,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及工作部署。建立与属地财政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从监管要点信息通报、转移支付资金台账比对、问题协同核实、系统整改纠偏等多渠道强化监管联动,督促及时报送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分解下达和绩效自评等材料,配合开展各项日常审核工作,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全流程监控,实现闭环监管。一是抓好转移支付审核,开展事前监管。坚持底线思维,组织学习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采取书面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把关,及时按要求出具审核意见。二是常态开展执行监控,加强事中监管。运用“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监管模式,将监管链条延伸至资金使用各环节。充分发挥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作用,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实施常态化监控,研判分析预警信息和疑点支付信息,推动线上监控与实地抽查贯通协同。在全面监控基础上,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重点项目开展针对性监控,紧抓业务流和资金流两条主线深入核查,确保查深查透。三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做好事后监管。全面深化资金绩效管理,对上一年度各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目标分解下达情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实际执行情况数据进行采集,梳理形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绩效评价汇总表。依据绩效完成情况抽取项目开展现场抽审工作,督促地方资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 

  三、突出鲜明导向,提升监管质效。一是注重梳理总结,做到心中有数。构建“一夹一表一库”监管工具箱,即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及管理规定“制度夹”、实时项目流及资金流数据“信息表”、监管典型“问题库”,对经常性的支出范围进行梳理,持续丰富工具箱。建立完善不同地区资金台账数据库,分项目分地区把握转移支付资金结构类型、规模变动等,深入分析转移支付资金成效,做到随时“心中有数”。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建立整改情况台账,通过电话通知、下发监管意见函等方式,第一时间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反馈情况,依据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持续跟进,督促逐项逐笔销号式整改。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分析根源,通过建章立制等方式,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问题反复。三是大兴调查研究,推动成果转化。积极推动监管与调研相结合,聚焦财政支持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做到深入一线、掌握实情、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作为调查研究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强化监管成果利用,切实发挥监管局“哨兵”“探头”“参谋”作用。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