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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审核

    1.审核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418号)、《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878号)。  

   2.资料报送要求。 

  按要求报送申请资金下达文件及有关材料。 

   3.办事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出具审核意见。 

       4.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5.岗位责任人及电话号码 

  受理处室:业务三处 

  岗位责任人:袁桃洪 

  电话:0574-8768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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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