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审核
1.审核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418号)、《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878号)。
2.资料报送要求。
按要求报送申请资金下达文件及有关材料。
3.办事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出具审核意见。
4.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5.岗位责任人及电话号码
受理处室:业务三处
岗位责任人:袁桃洪
电话:0574-8768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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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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