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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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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监管局:构建“点线面”立体监管体系
全力做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

  近年来,宁波监管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就地就近优势,积极探索构建“点线面”立体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属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各项监管工作,着力保障中央重大财经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突出重点,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是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体现。宁波监管局在监管过程中,突出重点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更好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宁波监管局心怀“国之大者”,始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涉及的有关转移支付资金列为重点监控内容,密切跟踪关注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二是紧抓业务制度建设。组织学习《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暂行办法》,掌握监管审核规范及要点,关注政策主要变化,拟定下步工作思路。并结合宁波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宁波监管局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细则,明确监管审核工作机制和开展流程,切实规范监管工作开展。三是统筹全局力量做好监管。宁波监管局局党组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监管工作,将其列为全局年度三大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强化全局“一盘棋”思想,统筹全局力量,按县市区分片包干到处室,落实每月办公会议定期汇报反馈机制,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明确主线,周密部署严格预算申报审核。预算申报是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编制的最初环节,申报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转移支付预算的下达规模及资金使用效益。宁波监管局严格开展预算申报审核,将转移支付监管关口前移。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明确审核要点。针对每一项纳入审核的转移支付资金,认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集中开展制度文件学习,明确每项审核需把握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合理设定审核流程,确定人员分工,确保审核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二是强化数据应用,提升审核效率。针对部分审核事项涉及数据量较大、核实难度较高的情况,明确各方掌握的数据来源及口径,充分利用不同系统不同口径数据,开展多维度比对印证,重点关注年度间数据变化情况,找出异常数据,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完善日后管理。审核过程中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反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督促地方完善管理,并在必要时就申报资料中的疑点问题进行实地走访,开展现场核证。

  三、扩大覆盖面,多措并举做好预算执行监管。局党组认真研究加强谋划,力争全覆盖做好转移支付执行监管,真正做到监管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全面监控。依托与地方构建的中央转移支付对账机制、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等,对年度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实时监控,根据现有资金量,对未及时分解下达和未实行直达机制管理的资金进行专项梳理,线下根据分工由专人跟进监控。二是认真梳理,开展分层分类监管。对部分由主管部门掌握的重点专项资金,从主管部门入手直至资金使用单位进行监管,做到“纵向到底”;对部分主要由区县分配使用的资金,结合监管工作需要,抽选部分重点区县对辖区所有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全面梳理,落实监管要求至转移支付管理末端,实现对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的监管。三是依托自评,开展有针对性监管。重点收集分析2019年度、2020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自评情况,依托地方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自评情况,全方位、多视角开展分析研判,全面掌握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聚焦政策执行合理性有效性,并依需选取部分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监管。

  四、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实效。坚持把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彻至监管全过程,发挥派驻优势,在确保支出合规的前提下,关注政策效果,全过程跟踪问效。一是紧盯当前热点领域,关注中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结合重大疫情防控资金监管,延伸对宁波市所属多家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近三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开展监控,重点关注中央资金支持公共卫生建设、公立医院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绩效发挥情况。二是重点监控低效无效资金,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盘活。跟踪监控结转结余资金量较大的转移支付项目,对闲置结余资金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对尚未分配至具体使用部门的资金,要求予以收回;对已分配至使用部门的相关项目结余资金,支持地方按规定统筹用于方向相同、性质相近的项目。三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为资金分配改进管理提供重要参考。与地方主管部门构建良好的沟通机制,灵活运用联合监管、联合调研等方式事前提前介入,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就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反馈,共同推动项目开展,形成监管合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同时坚持评以致用,结合绩效评价,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财政部下达资金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改进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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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