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审核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审核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财驻甬监〔2017〕2号
现将《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审核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2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部门决算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决算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决算工作基础,确保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根据财政部2016年部门决算审核要求,我办将选定不少于10个预算单位进行决算审核,被选定的预算单位应当于1月25日前向我办报送决算资料,未纳入决算审核范围的单位由驻甬中央最高级预算单位于2月底前向我办报送汇总的决算资料。被纳入决算审核范围的单位名单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我办开展2016年部门决算审核工作,按照我办要求及时报送决算资料(详见附件2),就决算审核发现的问题与我办进行充分沟通,并根据我办决算审核意见及时调整相关账务及决算。
附件:1.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审核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228号)
2.需报送的决算资料清单
财政部驻宁波专员办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