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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专员办部署开展“温故知新、知行合一”学习实践活动

  3月21日,宁波专员办召开全办党员干部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全市“温故知新、知行合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精神,部署启动我办学习实践活动。会议由办党组副书记、副监察专员兼纪检组长李蔚主持,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胡关夫作动员部署。

  会上,胡关夫同志首先传达了全市“温故知新、知行合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特别是市委郑栅洁书记会议讲话精神,随后对我办学习实践活动作出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市委部署开展“温故知新、知行合一”学习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和“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的重要延伸,是推动财政监管事业发展、助力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的有力抓手,全办党员干部必须按照市委决策指示,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自觉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办党组全面负责领导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机关党委、各处室、各支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活动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带头学习、带头实践,确保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政治担当。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目标,突出温故知新再学习、知行合一再出发、跟踪问效再巩固这条主线,扎实抓好指示精神学习、“三问三查”讨论、“三张清单”对账、“三项服务”推进等重点环节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担当。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把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办机关党委协助办党组加强对全办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跟踪了解情况、有效传导压力、激发工作动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办内外各类宣传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我办学习实践活动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和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努力在办内外营造学习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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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5日